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1-09-29 16:18:33
“guest”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已转办至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中,如您还有需要补充的情况,请您通过以下方式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379-63345130;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25号院 洛阳市国家税务局;
邮编:471000;
传真:0379-63345130;
电子邮箱:ly123661@163.com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guest”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结果反馈如下:
2010年4月8日,宜阳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为持有赵雷雷身份证的纳税人,临时代开普通发票一份,发票号码00059801,金额16000元,税额466.02元。目前宜阳县国税局已与三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联系,说明当事人赵雷雷在国税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只是临时代开普通发票一份,民政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后表示将继续为您保留低保,请您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国税部门的关心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