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两问园林局,你们的答复让我满意,但我要说的是,事情的结果不让我满意!!!两问之后,又两次骑车去过洛浦公园(一次上午、一次晚上,两次都还是乱收费),情况依旧!你们答复说:要求承包方明显位置设立收费标示牌,请问标示牌在哪里?整改了一个月,为何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不是不能营业吗?你们上次说:承包人白天不营业,夜晚私自营业,可为何我前天上午去还在营业?你们把监管的责任都推给巡防队员,合适吗?谁是监管主体?——园林局!!!事情要想解决很好解决,要不想解决就解决不好!关键是思想观念问题!!!啥叫为了老百姓的福祉?啥叫一级做给一级看?啥叫群众利益无大小?我不需要应付老百姓的回复,我要看到问题的实质解决!三问园林局心已寒,我不想再四问、五问了。。。问题长期没有实质的解决,我将考虑换一种投诉方式(直接投书郭洪昌市长信箱,或者在洛阳BBS“洛阳城事”版块发帖),直到问题得到彻底监管、彻底解决为止!!!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1-09-02 10:37:22
网友:您好!感谢您长期来对洛浦公园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洛浦公园西大门外、秋风园大门外停车场机动车严格按照事物价标准执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收费标准参照我市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收费标准。
2、8月15日至8月24日均在停业整顿期间,洛浦公园管理处在白天和晚上多次抽查均为营业。
3、因市场收费找零等原因,洛浦公园管理处与停车场经营户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免费停车,不负看管责任,机动汽车按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
4、经营户制作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免费停车牌并于25日开始营业。因牌子经常在无人时被破坏,所以商户只在其营业时挂出。
5、8月25日以来,洛浦公园管理处曾于27日晚和30日上午进行两次检查。27日晚商户营业,悬挂免费停车标牌,30上午商户并未营业。
6、请网友和管理处联系,明确具体时间,一经核实其违规收费,将对您进行双倍赔偿。联系电话63256760。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