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报了8月1号的张家界5日游,结果由于旅行社多次违反合同规定,先是让我们坐了一辆没有刹车的大巴去凤凰,幸亏早发现,我们一行人下了车,后来又因为不愿意调车来耽误了6个小时,让我们一行人晚上12点才到凤凰古城,结果凤凰古城没有游览,到该回洛阳的时候居然跟我们说没有票回去,让我们站回去,我们不同意,后来又带我们辗转于湖南不同的火车站,吉首,石门,常德,长沙,到最后,那个全陪导游马胜利直接把我们一行人滞留在长沙,自己一个人回了洛阳,我们没有办法,只好等回到洛阳找旅行社,但是旅行社一直推脱责任,说他们只会给我们退没有玩的钱,剩下的一概不管,我们一路上受了多少罪,差点死在外地,昧良心的旅行社跟导游马胜利居然说我们旅客也有责任,我们合同上明明写的是双卧,但是回来的时候却没有票,而且他们提前七天就知道没有返程票,就敢把我们这些人都给送上车,而且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拼团,回来以后还给我混淆拼团的概念,说什么大家都这样,我合同上明明就写得不同意拼团,旅行社还死不承认,明明这个团里就有4个不同旅行社的人,之前我们都不知道会拼团,旅行社还十分袒护那个没有职业道德的导游,他居然把旅客甩在外地,自己一个人回洛阳,这样的导游还能干么,这么没有职业道德的一个人,为什么还能正大光明的拿着导游证危害游客。我们十分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公平的说法以及赔偿。。。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1-08-11 09:38:55
“zl”网友:
您好!现将旅游监察大队回复回贴如下:
2011年8月8日,我们接到经局领导批办的该贴。同日,我们也接到了朱女士书面投诉,经核实与发贴诉求者同属一人事。对此,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旅游投诉处理相关规定,对诉求当事人、旅行社双方进行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