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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属于住房困难户,有一套40平的房改房,我和我爱人,我父亲共同生活, 我父亲今年已80多岁,我们的户口从82年就一直在一起,且我父亲无住房,请问我的父亲算我的家庭成员吗,我们的户口一直在一起,还用到社区开一起居住的证明吗
父亲 住房 户口 家庭成员 服务中心 用到 适用房 爱人 社区 请问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08-10 17:35:50
署名“guest”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文中所诉情况,可以计入家庭成员,户口本在一起不需要出具同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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