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农业农村局 2011-07-22 16:04:17
网友所提问题属实,我们和网友心情一样着急,目前问题正在请示解决之中,力争有一个好的结果。现把个中原委和网友沟通一下:
根据市政府第87号、第101号政府令,我市在城市区实行了蔬菜、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了使市场准入制度落到实处,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确定为公益性岗位,经人社局同意,共招聘130名零就业家庭或者下岗“4050”人员充实检测岗位。2010年6月底前,检测员工资由市再就业资金全额支付。2010年11月17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公益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洛人社【2010】156号)文件,文件规定:1、我市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月;2、市本级公益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筹集。洛阳市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是全供事业单位,全供职工9人,所有费用都是财政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市场抽检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单位没有资金来源弥补公益岗位缺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局专门向市政府递交了请示,希望市财政给予解决。
目前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希望这位网友和其他所有检测员以大局为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耐性等待一下,我相信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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