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为人民。没事不跟交警打交道,总觉得交警很辛苦 很负责 很公正 很亲民。警徽闪闪,可亲可敬。有事跟交警打上了交道 咳,出警慢 脸难看 话难听 事难办。
2011年3月20日晚一女职工骑电动车下班回城途径洛阳新桥,遇一酒驾司机追尾撞翻在桥上,家属赶到时见肇事车和电动车都在现场,见女士受伤,随即拨打120和122求救。120及时赶到将伤员拉走救治(肇事车还在现场),可122救援车迟迟未到,酒驾司机骗过家属开车逃逸。122到现场后记录了车型和车牌号码并问了情况后,将受害人电动车拉走。按警官要求第二天将各种材料报送到交警事故四中队,赵伟警官受理此案。可此后受害人家属去交警事故四中队5.6次,有时见不到赵警官,有时见到说警力不足,外地车不好办。时至今日该警官大人从未主动回过话,从未提过次案办到哪个地步,能不能破案,石沉大海。受害人住院治疗几天后,因上班要用电动车,家属申请去提车,又交了几十元的停车费。案未破,医疗养伤费未着落,受害人车辆被扣交费,使受害人又受到二次伤害。
请问:1.交通事故立了案,受害人都会主动配合警官办事的,警官能不能常和受害人沟通呢?如果受害人是赵警官的姐姐或妹妹,他会在三个月内这样做吗?脸好看点.话好听点.和谐点好吗?
2.事故立案长时间破不了,警官有责任制度约束吗?这样的警官工作尽责了吗?破不了案的警官能感到歉意吗?
3.交警事故四中队有人去追究老破不了案的警官吗?积案能画上圆满的句号吗?拿着纳税人的薪水衣食无忧,人民警察是在为人民吗?
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交通工具进停车场的费用,能破案的应由加害责任人员但,未破案的不能由破案不力的交警部门负担吗?
5.有车型.车牌号.还是本省的车辆,破案这么难吗?赵警官你是最不负责的。
网民......
2011年6月23号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8-05 17:37:03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交警支队十分重视,立即安排民警进行调查,经查,2011年03月20日22时,赵某妻子刘某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至洛阳桥上时被同向在后一辆轿车撞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某局部软组织受伤。事故发生后,轿车逃逸,刘某方提供车号为外地车辆。目前,案件正在督促加紧办理中。感谢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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