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蔡店乡乡政府工作人员何耀峰,身为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竟挥舞着一米二左右长的铡刀,侵占他人宅基地。
我家门口的地皮是以前经过村委同意划拨给我家,并出具了合法的手续。由于是个水坑并没有及时盖房,前几年,村干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家空地的三分之一划拨给何耀峰家做宅基地使用,宽度为10米,可何耀峰家在施工时就已经超过10米的宽度,由于当时村干部不知情,再加上都是邻里关系,我家并没有追究。
5月4日我家开始对紧邻何耀峰家房子剩余空地的水坑进行填平,却遭到何耀峰及其母亲的百般阻挡,声称在他家房子外还有7米属于他们家。
面对他们的无理取闹,争执不下,何耀峰也拿不出理由和证据,就对我及我哥进行推搡,之后他又跑回家,拿出一米二左右长的铡刀疯狂的挥舞着、叫嚣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安全,我家人也不与他发生正面冲突,任凭他咆哮、叫骂。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我拿着划拨土地的证明主动找到现任村委会主任,说明的事情经过。村委会主任说此地毫无疑问属于我家,何耀峰家属于无理取闹。原村委主任及会计也出具了当时给何耀峰家划拨宅基地的使用范围仅仅为10米的书面证明。
村委主任为了解决矛盾,决定让村委干部到何耀峰家进行调解,可何耀峰依仗自己在乡政府工作,大耍无赖,声称谁来说也不行,此地要定了。
村委干部也拿其没有办法,调解失败。
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工作人员就敢这样为匪做歹,置他人利益与不顾,挥舞着一米二左右长的铡刀侵占他人宅基地,如此猖狂,实乃嚣张至极。
是什么让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狐假虎威?
是什么让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无所不为?
是什么让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工作人员搞侵占也可以,打人也可以?携带管制刀具就可以被拘留。而何耀峰拿的是大铡刀,这比管制刀具不知道要危险多少倍。
作为乡政府工作人员,应知法懂法,更应守法;为人民服务是自己的宗旨。既然是人民的公仆,怎能干伤害人民的事情?
自以为是政府工作人员真乃恬不知耻。岂不是给政府抹黑,。岂不是给政府工作人员丢人?
如此气焰嚣张之人,实在有损政府机关形象,政府为你这样的人员感到羞耻,应该驱除你于政府之外才是。
请政府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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