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5-31 11:18:41
尊敬的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并针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各大队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使每一位民警充分认识到上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切实加强城市区机动车禁鸣整治工作。二是各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及交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适时在辖区内禁鸣区开展禁鸣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在禁鸣区随意鸣笛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在日常管理工作或集中整治行动中,加强各类摩托车、电动车及工程车辆擅自改装高音、怪音喇叭现象的管理,在对上述车辆随意鸣笛交通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加强对当事人宣传教育。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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