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洛阳市在基层各村各社区都建立了警务室,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不知什么原因2009年起,龙门园区龙门派出所将各村社区警务室分片合点办公,像龙门村;寺沟村;镇南社区;煤田二队社区;花园村警务室都合并到寺沟村办公,给居民办事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不符合洛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议恢复村村建警务室。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5-31 11:09:51
尊敬的网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龙门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龙门派出所辖区含10个行政村,现有中心警务室3个,分别为寺沟警务室(含3个村庄、1个社区)、河东警务室(含2个村庄、1个社区)、张沟警务室(含5个村庄)。
二、根据河南省公安厅【豫公通(2008)162号】文件精神,农村警务室可按3至5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警务室,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龙门派出所辖区实际,龙门派出所设置了上述3个中心警务室,已达到标准。同时为了更好的开展农村警务工作,龙门派出所还在设置中心警务室的基础上,在其余行政村也建立了警务室。
三、龙门派出所对该网民的建议高度重视,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全力做好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为实现福民强市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