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蔡欢欢。系宜阳县白杨镇二村村民。27岁。2011年4月4号上午十点左右我到白杨卫生院做产前检查,B超结果是胎心跳动每分131次(正常)羊水4.8CM(正常)其他都正常。我又到妇产科检查,医生检查后说我血压高,并开了药给我吃,当时我和老公还问医生吃药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医生说没事,医生又告诉我这几天就要生了,让我多活动,感觉不舒服就来医院。到了傍晚七时左右感到不适来到医院妇产科,医生以检查不出胎心让我转到B超室,B超师检查后说是设备老化检查不出让我转院。我要求120车送,值班人员以清明节不出诊为由拒绝送,为我找来私家车,我要求医护人员陪护,值班人员又以无多余人员拒绝陪护。我们只好求助县120急救车,但路途远,到县医院已经快十点。县医院医生检查后说胎儿已死,要求我剖腹产,否则我会有生命危险。剖腹产产下一男婴十一斤重,巨大儿,可在我镇卫生院检查多次问胎儿大小发育情况,医生每次都说胎儿不大。我们认为我镇卫生院检查过错,又是我吃药,且耽误时间是胎儿死亡,多次找卫生院说理,卫生院拒绝协商,找卫生局,卫生局说他们也官不了,并说卫生院长让我们走法律程序,我知道卫生院长的叔叔是我县法院的,我和他们打官司怎么能打赢呢!请律师要花几千块,我是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谁能为我做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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