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给孩子办理医保,去年11月缴纳的医保金,至今只将医保本发放到社区,卡未发放。效率何在?问责吗?效能告诫与否???
其二:在唐宫路医保中心办理医保卡过程中,本应该收取7元,结果工作人员将孩子名字打错,当场被发现,结果还要再缴纳7元才给重办。工作人员的失误,需要百姓来买单吗???(还不是个例)
其三:重复收取的这部分钱的流向???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04-25 15:27:40
网友王琳您好:
4月20日上午,我们看到帖子后立即要求经办科室查明情况,并及时用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医保卡的制作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先把个人参保信息发到制卡厂家(在广州)。厂家把医保卡制作完成后再邮寄到洛阳。因参保人员多,需分批制作,制作周期长。
二、个人参保信息由社区录入,参保人员多,工作量大,出现了个别差错。制卡时,由于第一张卡做出后发现了错误,纠正后又制了一张卡。先后做了两张卡,收了两张卡的钱。经与网民“王琳”联系,我们只收一张医保卡的费用,退还7元钱。今后,不论是制卡厂家的原因还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重复制卡的,一律不再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额外制卡费用。
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要求制卡厂家和各社区加强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和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