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5-17 16:02:40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过洛阳市政府同意,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从2009年9月1日起,在涉及拆迁的辖区范围内实行户口和宅基双固定,并下发了《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纪要【2009】4号》文件(简称4号文件),对辖区内户口迁入对象范围和入户程序作了规定。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如果父亲户口在农村,是农业户口,按照4号文件精神“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求迁回原籍的、婚姻迁移、凭有效手续可以办理,但是必须保持户口性质不变”,因此,王先生的非转农要求暂不予办理。 4号文件关于辖区户口方面的规定属于拆迁安置过渡性政策,待户口和宅基双固定工作完成后就可恢复原政策。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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