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中泰华庭,南昌路顺驰城,长久以来把小区门口的人行道改为小区大门景观,难看政府部门就视而不见吗?小区门口的土地应该属于城市公共用地,他们无权为了一己私利,为了把自己小区门口搞得漂亮而私自占用吧?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1-05-10 15:48: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答复如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新区中泰华庭小区大门景观应由洛龙区城建监察大队答复,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告知洛龙区城建监察大队,详细情况请您直接咨询电话:63322172。南昌路顺驰城小区大门景观属顺驰城用地范围,2006年10月,我局已对顺驰城小区进行了规划竣工验收,符合技术要求。再次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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