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回族镇王东村老崖根,原有机井房一座,是王东6、7组群众集资修建的灌溉设施。2008年王东村委开发福地住宅小区,将机井房拆毁,答应以后重建,临时修了一条封闭简易渠供群众灌溉,现在小区住房已全部卖完,机井房也不重建,群众只好用污水浇地,致使树木大量死亡,土地板结,机井房是王东6’7组群众卖地集资款修的灌溉设施,如村委不重建机井房应将赔偿款分给群众,不能让部分人瓜分,或积极解决灌溉问题!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1-03-28 08:34:55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福宁大道的建成通车和滨河大道的相继建成,王东村的土地已全部被征用,若再次投资建设灌溉用机井并修筑渠道已无意义。目前,正值王东村开展小胡同整修硬化工程,经村委和各小组协商,各组均同意将补偿款用于道路建设上,并明确指出,如果补偿款多于群众应自筹资金,则将多余部分如数退还给群众,由各组掌握分配;如果补偿款不够应自筹资金,短缺部分应由群众自行承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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