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向您们反映孟津县人民法院无视我院合法诉权,严重不作为的情况。我院是一家民营医院,承担着我市道北邙山片数万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今年元月以来,我院唯一的一台工作用桑塔纳轿车被人骗走不还,使我院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遭到侵权的情况为;今年元月,孟津县麻屯镇霍村的乡医郭乱子谎称其侄子结婚,将我院的桑塔纳轿车骗走,至今不还。我院多次讨要均遭无理拒绝。我院所在辖区老城区邙山镇派出所接案调查后,认为属民事侵权案件,向孟津县人民法院出具了郭乱子借车不还的证明材料。让我们意想不到又感到愤慨的是,对这样一起有明确被告和具体诉讼请求(还车并赔偿损失),事实显而易见的民事侵权案件,孟津县法院竟然无视法律不予立案。几个月来,我们往返孟津县法院和小浪底法庭十余次,多次反复求见该院立案庭庭长,法庭庭长和法院有关领导等多名法官,结果都是推诿和不立案。我们依法请求法庭工作人员给出理由并下达不予立案的裁定,也遭到拒绝。面对一张张冷酷的面孔,我们束手无策,只能接过被强行退回的诉讼材料。更让人不可思议和难以接受的是,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位领导反映了情况,两位领导果断地通过工作程序对落实此案立案问题做出了明确干预。我们很感动并觉得有了希望。但怎么也没想到,此情之下,孟津法院仍不给立案,也不给出不立案的理由和法律手续。综上所诉,我们认为,孟津县法院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法不依,侵犯了我院的合法诉权,属严重不做为行为。因此,特向您们反映这一情况。诚望支持我们民营医院的工作,尽快立案调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并对此侵权案件责成立案和依法办理。以伸张正义,严肃法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2-08-05 11:11:07
网友:您好!因您所反映的问题涉法涉诉,建议您走法律渠道解决。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