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科:这是2011年2月25日涧西区教育局的回复:
一、关于理想午托班问题
理想午托班位于洛阳市二十三中隔壁,是以解决初中生中午就餐为主要目的。在2010年中旬,就有人就理想午托班的问题反映到涧西区安监局,当时安监局组织涧西区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涧西区教育局、消防大队、湖北路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执法,勒令其停业。该午托班曾一度停业。
二、此次事件的处理问题
针对此次反映,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协同涧西区安监局、湖北路办事处、联盟路社区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检查,并下发《停办通知书》,勒令其停止办班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理解。
明明是一个已经几次都被勒令停止的非法午托班,却一再被拖延敷衍,应付群众。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洛政〔2010〕2号》,非法午托班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取缔,理想托辅中心的性质是非法午托班,其行政执法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洛阳市从事家政服务业认定证书》根本不能作为他们进行非法经营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77条,在居民楼搞经营,相关业主具有一票否决权,让他们在居民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完善营业手续,难道把群众都当成法盲吗?所谓的加强内部管理,不过是糊弄人的空话,事实上,这些正处在叛逆期的学生,大人的管教根本不起作用,只为了好玩取乐,做事根本不考虑后果,他们的行为让我们每天都在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中度过,生怕这些学生再在楼道内玩火或做出其他令我们恐慌的危险事情,危害我们的生活和安全。大量的中小学生集中在狭小的居民楼里,不仅不利于消防疏散,而且还极易发生踩踏事故,这么大的安全隐患难道就视而不见吗?
这个非法午托班已经严重危害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给居民和学生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如果他们不停止非法经营,我们就不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小学生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维权行动也就坚决不会停止。根据政府办的紧急通知,有重大安全隐患提示应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限期排除,而这个非法午托班从去年11月被勒令停止,到现在还在非法经营,重大安全隐患至今未排除,有关部门对群众诉求拖延敷衍,已经严重失职,根本没有尽到行政执法的职责,请你们予以重视,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真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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