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03-14 10:42:42
接到反映十四号街坊三十栋一楼被全部“掏空”的问题后,我局涧西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此栋楼一楼有5户拆改房屋结构,拆改行为发生在2007年7月15日《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94号令)实施前,涧西分局监察中队根据《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94号令)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理,并且有3户已经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结果是可以观察使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没有鉴定的业主尽快到市房屋安全管理处进行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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