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南院)的一名学生,我想向你们投诉一下我们学校的一些情况,我们这一届是09年的高一新生,在高一时学校分别强制为我们定了两套校服,其中的夏季校服的单子上明确的注明自愿定制!但学校毫不理睬,最后依然让我们交钱定制。那些交了高价的学生不是说可以减免一些学费吗?而且去年的《洛阳晚报》的教育周刊也刊登的洛阳市高中的一些收费情况,可我们学校并没有照做,收的学费一年比一年高,有的说建校费(但我们学校是2005年竣工的),而我们北院的收费情况明显比我们南院低,我们学校今年收费是这样的:走读730,住宿:990.而去年我们走读生明明交了800但收据条却写的是四百多还有的写的是五百多,我不明白是为什么洛阳市高中的收费情况为什么那么混乱。希望此部门能重视并能够解决此事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1-02-22 16:37:32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该校09届高一共招收学生770名,学校经市场调查、选定式样、面料、价位,按照自愿原则,为学生定制校服441套,占本届学生总数的57.3%。其中有329名同学未定制校服,根本不存在强制学生定制两套校服的情况。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在校园收费公示栏公示,近几年收费标准一致,从未涨价或收取所谓的“建校费”,更没有超标准收费。由于南校区住宿费标准每学期260元(洛价办﹝2009﹞22号),北校区住宿费标准每学期50元,住宿生北校区比南校区每学期低210元是事实。新学期09届收费标准为:学费180元,电教代办费、代收书作费350元,走读生合计收费530元,住宿生合计收费北校区580元、南校区790元。由于高二年级上学期参加河南省学业水平会考,为保证学生会考一次过关,学校已为学生配发了省教研室、市教研室会考范围、导读训练等教材,当时考虑到部分学生离家较远或家长在外打工,中间不方便回家取钱,教材费用暂时拖欠,新学期开学补交200元,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由于存在教材、住宿、走读、南校区、北校区等不同情况,学生缴费数额不等,开具的发票票面数额确实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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