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政府的规定,采取并联的供暖管道,在用户不入住的前提下,收取供暖季全部采暖费用的25%,可是中和花园物业一定要收30%,市物价部门为什么不管!!!中和花园安装了热力表,为什么不按照计量收费,不用也要交钱,不合理,也不符合国家提倡的低碳生活、节能减排!!!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1-02-14 15:27:30
网友你好:
经查,中和花园供暖方式为并联,按照《关于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价管[2007]42号)文件规定:对并联的供热系统不用热的住户缴纳现行热价的25%。对此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热费。
中和花园物业公司已开始退还多收费用,并在小区发出退款公告,业主可持相关票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如遇类似情况,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