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月10日寄发编号为EG125094531CS的邮政特快专递发往内蒙古临河市,里面是两张1月16日的火车票,在寄发时,工作人员告知三天之内可到,但是根据我查询结果,投递路线从洛阳到北京再到呼和浩特再到临河一共用了10天时间。 在投递过程中,我一再拨打11185电话提醒寄发的车票有时效性,应及时投递,接线员态度不耐烦,以各种理由来敷衍我。昨天我拨打63233019投诉,但EMS表示只负责赔付邮费20元不负责车票。这样合法合情合理么?如果这样的速度我宁可选择平信,肯定贵报协调赔付车票2张及手续费10元计308元、来往电话费50元及寄发费用20元,共计赔付我378元。
恳请贵报呼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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