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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地税局违犯国家规定,多征收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2%。
国家规定的是二手房过户征收交易总金额的1%个人所得税,或卖方差额收入的20%个人所得税,但伊川县地税局征收的是二手房过户征收交易总金额的3%个人所得税,违犯国家规定
过户 征收 伊川县 二手房 违犯 地税局 规定 总金额 国家 交易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1-01-15 11:50:10
网友: 您好!关于您举报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转发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为了更快更准确的为您解决问题,请您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或者与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纳税服务热线联系,可以直接投诉举报,热线服务人员需要向您了解一些具体情况。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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