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1-01-11 09:56:36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到,我们将对该幼儿园进行调查,一有结果马上回复。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
2010年12月31日
署名为“guest”网友:
您好!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洛阳市物价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洛阳市物价办公室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城市区幼儿园伙食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委已责令一运幼儿园按规定的标准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您可持收费票据到举报中心来退还多收费用,联系电话12358.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元月十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