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宜阳干废品店,有营业执照,可商务局让每年每家交1000元钱的保护费,有证没证都可以干,我心里特别郁闷,想问一问他们的收费合理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0-11-30 11:01:42
关于网友反映“商务局让每年每家交1000元钱的保护费!”问题的回复
网友“guest”:
您好!
11月26日,网友反映“我在宜阳干废品店,有营业执照,可商务局让每年每家交1000元钱的保护费,有证没证都可以干”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07年5月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发改委等六部委颁布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违法本第七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以5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2、按照省厅、市局备案工作要求,备案登记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如果违反政策规定,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将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3、备案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均依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标准履行职责,从来没有对任何经营者收取什么保护费。
在此,真诚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宜阳县商务局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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