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份在中国人寿购买了国寿综合意外伤害险种,保期一年。7月份因意外摔伤腰部,造成腰椎滑脱错位,在涧西区人民医院按摩科采用理疗+推拿复位手法治疗,当时摔伤后及时去保险公司理赔报案处登记报案,并说明了治疗的医院和治疗方法,理赔员说先登记,回去治疗好了再来理赔。关于这个报案,都跑了三次才报上!结果两个月治疗期后,再次带着诊断书,医院发票,诊断证明等一切相关文件去理赔科,理赔科开始无尽的刁难,首先说医生的诊断证明写的不对了,请示完领导后说让回去重写!无奈又去找大夫,大夫又详细了诊断证明。接着去理赔科,那的科员又说医生的治疗过程写的不对不详细,得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写!!态度极其恶劣,眼睛都不看人,一瞟一眼的跟客户讲话!理论不过她们,当时她们还拿着材料又上楼去请示了领导,下来说再详细写完,单子就没问题了。好,又去找大夫!带着她们给的详细书写清单。再次又去交理赔报案的单子,这次理赔员张璐很干脆的说,你的单子不用报了,你的治疗名称不在医保范围之内!我们很费解,就想询问下详细情况,她们说医保里治疗腰伤不包括理疗,推拿复位的治疗方案!我们当时很不理解,如果你说不能报,为什么不早说呢!还让我们跑那么多次,最后一次次的跑完了,你告诉我们说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再说了,医保范围内包括什么你能否给我讲一下,这个理赔员张璐就说,你们听不懂我说的话吗?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啊?还要我说多少次?不能报就是不能报!没理由。态度极其恶劣,太不负责了!这样辱骂客户的态度,就是中国人寿的服务态度吗?这样以后谁还敢再买人寿的保险?谁还敢相信中国人寿???这件事情这样就是解决的态度吗?希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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