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0-10-13 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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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群众投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督促孟津县民政局进行调查。县民政局组成专门调查组,经调查确认:举报人所反映收费123元情况属实,其中9元为结婚证书工本费,其它为自愿选取的有偿服务项目收费。孟津县婚姻登记处出示了当事人确认签名的服务项目结算清单。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广“在全国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服务项目”的精神,我市部分县、区开展了服务项目,颁证实行免费,其它为自愿选取的有偿服务项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规范服务程序,使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得到满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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