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0-09-10 16:45: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我们也十分期望和您进行坦诚的沟通与交流.对您反应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伊川县粮食局进行调查落实。该局答复内容如下: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伊川县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了改革改制,虽然进行了人员分流,但国有企业的性质没变;加之近年来粮食市场竞争激烈,粮食企业融资困难、经营艰难,除托市粮收购以外的经营项目难以开展,大部分企业生存困难,步履维艰。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同时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0.83天。今年以来,粮食企业虽然想尽了办法,采取一企一策、职工合资经营、包干等形式,开展多种经营,但大多数企业仍然没有走出困境,效益不佳;职工轮流上班,大多出勤在15天左右,没有达到法定上班时间。但是企业在亏损的情况下,经常靠借资给职工每月发500元左右的生活费用,实属不得已,同时鼓励职工利用休假时间另外谋生,弥补工资的不足。我们也非常希望每一位职工能有好的收入,过上好的日子,但目前企业很艰难,更需要我们同心协力、互相理解、共度难关。
我们非常诚恳地欢迎各位网友关注粮食工作。您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请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线索和联系方式,再次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注。
洛阳市粮食局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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