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建的100立方沼气池,当年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到现在补贴款还没有发放,不知要等到何时?政府信誉何在?
回复部门:农业农村局 2010-09-02 11:46:01
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洛阳市能源站和偃师市能源站领导均非常重视,经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你们于2008年5月建成的100m3沼气池工程1座,已通过检查验收,列入了2008年沼气建设补贴范围。根据偃政办〔2008〕16号文件“沼气工程每百立方补贴1万元”的标准,应享受市、县两级政府补贴资金1万元(洛阳市、偃师市各0.5万元)。洛阳市补贴资金于2008年12月下拨到偃师市财政局,但偃师财政局配套资金未到位,据说现正在积极筹措,拟准备尽快将2008年沼气工程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我们会监督落实此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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