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宫路小商品市场门外的机动三轮车很多,驾驶者几乎全是健全人,他们以此拉客,给此处交通经常带来堵塞情况,他们的车也无牌照,有驾驶证的也没几个,如果不幸上了车发生事故,交警部门如何定性?
本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洛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公告》,其中明确机动三轮车和大功率电动三轮车全天:
1、洛河以北城市区:二广高速公路以西、谷水铁路以东、陇海铁路以南、洛河以北全天禁止通行。
2、洛河以南城市区:龙门大道以西(含)、瀛洲路以东、展览路以北、古城路以南全天禁止通行。
此通告不知交警部门如何执行???
是见一个没收一个还是视而不见???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08-27 09:22:51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交警支队已责成一大队立即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治理:一是对非残疾人驾驶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按照无照驾驶机动车拘留十五天,对其驾驶机动车进行扣留、并对三轮车营运所加装的车棚进行拆除。二是对于残疾人驾驶残疾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将三轮车暂扣,对残疾人三轮车加装的车棚进行拆除。由于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牵涉面较广,交警部门将积极建议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此问题共同进行长效治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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