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伊川县城关镇马营村林志涛,2010年6月10日,无缘无故在洛阳市被公安用手铐带走,在伊川县看守所被强行羁押16天之久。此案由伊川县城关镇派出所民警李立峰负责。
事情原因:2000年8月,伊川县城关镇马营村村民林婷婷,强行占用我家宅基地建房,直至我家开始建房时发现自家宅基地被邻居林婷婷非法占用,且住房已经建成完工,并阻止我家建房,双方发生争议,将我母亲打倒在地,恶语伤人。之后,林婷婷以本次争议为由,多次到县、市各大医院检查、住院,找熟人托关系,想方设法找医院开具受伤证明,装病滋事。找自己亲戚、朋友到派出所做假证人、提供虚假供词证言等,要挟我方赔偿医疗费20万元。同时,在派出所托关系,将我大哥林伟涛拘留28个小时,强行逼供,知法犯法,屈打成招,派出所民警李立峰逼着我哥承认打人(伤害林婷婷)的事实。在派出所期间,我哥受尽凌辱折磨,伤痕累累,精神恍惚。之后,将全部罪名都归到我的身上,并开始在网上通缉,让我成为全国互联网的在逃犯,并在6月10在洛阳将我拘捕,关押16天!造成我无法正常工作,导致失业,至今还是监视居住!我们到县公安局立案没人管,难道老百姓就由人民警察任意欺压吗?
近日,曾经为林婷婷做过伪证的一位老太太找到我家,说实在不想再说了,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见我打人,要不是林婷婷在当地有关系,她当初也不会录伪证!老太太良心不安啊!
上访无门,伊川县有关部门不作为!我等屁民没有声冤的渠道!恳请洛阳市公安局领导能够重视此案件!还我清白!!!
当事人:林志涛
2010年7月29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0-08-27 09:42:39
尊敬的网民:您好!针对反映的问题,伊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08年5月2日,伊川县城关镇马营村林婷婷与同村林寿军一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厮打,期间林婷婷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2008年8月,伊川城关镇派出所依法将其中涉案人员林伟涛(林寿军长子)传唤至派出所,并由三名民警在场对其进行询问。期间,三名民警均一直在场并未有人动手殴打或体罚林伟涛。经过依法询问,林伟涛供述了当时案发经过。在进一步调查证实后,伊川警方将林伟涛之弟林志涛刑拘并上网追逃。林志涛在外逃匿两年后,于2010年6月10日被洛阳警方抓获。但林志涛到案后对殴打致伤林婷婷一事矢口否认。由于检察院未批准对林志涛实施逮捕。伊川警方即为林志涛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0年7月28日,伊川城关镇派出所再次将林志涛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情况,林志涛对2008年的供述予以全盘否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以上为该案件事实情况,不存在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体罚、殴打林伟涛的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