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理工学院的一名学生家长,近段时间实在难以忍受,特向各位领导反映一个问题,希望你们肃清隐藏在校园里的黑网吧,为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求求你们了!
洛阳理工学院东校区原有4个电教室,适时开放,提供孩子们学习,查阅资料。但是,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前开始左右,洛阳理工学院东校区校园内突然出现了6个打着“电教室”名义的黑网吧。这些“电教室”全天开放,晚上常常营业至12:00 ,甚至通宵达旦,上网每小时收费1元。学生们利用借书证和学号,交过费,就可以在这些“电教室”刷卡上网,玩游戏,,聊天,看乱七八糟的视频,统统没有人管。包括我孩子在内,许多学生沉迷其中,消磨了意志,对身体健康也影响极大。
大学校园,本应是一方净土,是孩子们学习知识、增长技能的地方。可我真不敢想象,洛阳理工学院东校区竟会出现这些名为“电教室”、实为黑网吧的东西。
请问理工学院,你们是以教学为主还是以开网吧赚钱为主?敬请有关部门赶快管一管这些隐藏在原效力的黑网吧,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做点事情!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0-06-12 16:20:11
文广新局回复
网民“常先生”您好:
关于你反映的洛阳理工学院东校区校园内打着“电教室”名义经营的黑网吧。根据教育部、国家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委、中央综治办等十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第一项第四条之规定:“规范对学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具体规定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发布。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校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或接到群众举报后经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取缔。校园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用于开办网吧。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校内上网场所监督举报电话”。
按照以上要求,希望你将此情况向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反映。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行动,尽早铲除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园环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