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星期前,我在位于孟津麻屯镇飞机场附近的一个洛美小镇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天交了订金1万元,并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说在规定期限交不了全款,甲方有权没收全部的钱,但是没写如果不要房子是否能退款。随后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母亲住院,花了很多的钱,暂时没有足够的钱付房子的首付4万多元(房子全款是11万元),于是给售房部打电话,工作人员说钱不能退,并且如果不买房子,这1万元的订金就要被没收了,我认为非常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2-08-05 10:58:22
网友:您好!因您所反映的问题涉法涉诉,建议您走法律渠道解决。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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