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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兑付银行调整为工商银行
2010-04-26 17:47:54
根据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太原南路支行《关于暂停住房公积金兑付业务的紧急报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0年5月1日起将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兑付银行进行调整。为方便提取职工办理银行兑付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2010年5月1日起委托位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楼下(一楼)的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南华支行(以下简称“南华支行),承办城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兑付业务。
二、提取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打印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南华支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折。职工需在存折内存入壹元,南华支行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提取职工如已有工商银行的存折(借记卡),可不再办理存折,只需向南华支行提交正确无误的本人户名、账号,但必须与提取职工的姓名等信息一致。
四、提取职工可在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日,持存折(借记卡)到市工商银行网点查询款项是否到账。如款项未到账,可向南华支行查询,联系人张莉丽,联系电话64870954 13939909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