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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物业交接不到位 业主竟要重复交物业费

2017-12-01 08:43:28

茜文 绘图

  亮相小区:西工区明苑小区、高新区洛浦公馆

  亮相缘由: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但新旧物业公司没有做好交接工作,业主被重复收取物业费

  近日,西工区明苑小区的业主魏先生、高新区洛浦公馆的业主崔先生遇到了同一件烦心事: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但新旧物业公司没有做好交接工作,导致业主被新进驻的物业公司重复收取物业费。业主该如何维权?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新物业公司不认可

  西工区明苑小区的业主魏先生称,去年8月,他向该小区的原物业公司润群物业公司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去年10月,该物业公司撤离小区,但未把多收的物业费退还给业主。去年11月1日,盈富物业公司进入该小区,并从当月开始收取物业费。

  “我和新的物业公司沟通,想从今年9月开始交物业费,但对方拒绝了。”魏先生说,目前,他们仍未达成一致。

  高新区洛浦公馆的业主崔先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小区原物业公司润民物业公司于去年8月撤离该小区,从去年9月起,小区由业委会代管,直到今年1月,可馨物业公司接管该小区。

  他说,在业委会代管前,他向润民物业公司预交的物业费可持续到去年年底。业委会代管时,他又向业委会交了500元“临时管理费”,业委会按照每 月每平方米1元的收费标准,扣取了去年9月至12月的管理费,剩余的钱则移交给了新物业公司,充抵以后的物业费。也就是说,去年9月至12月的物业费他先 后交了两次。

  “可馨物业公司曾承诺,会把我们重复交的那部分物业费退给我们,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钱。我拒绝再交物业费,物业就把我家水停了。”崔先生无奈地说。

  物业居民应找原物业公司索要多交的物业费

  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两家新进驻小区的物业公司也觉得委屈。

  西工区明苑小区盈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润群物业公司收取了魏先生一年的物业费,两家公司交接时,润群物业公司并未向盈富物业公司移交多收取的物业费,因此业主应找润群物业公司索要多收取的物业费。

  高新区洛浦公馆可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崔先生多交的物业费是由原物业公司收取的,我们两家物业公司在交接时,并没有进行财务交接。”

  高新区创业路社区相关负责人证实了可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去年8月,在创业路社区、高新区物业办及小区业委会的共同见证下,两家物业公司 进行了交接。当时,润民物业公司提出,可馨物业公司将此前业主欠的物业费收齐后,才能进行财务交接,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了此后的问题。社区就这一问题 为可馨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了多次协调,最终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市物业办业主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很常见,物业公司在交接过程中暴露出种种问题,业主常常不得不为此“埋单”。那么,在物业公司交接过程中,是否有硬性的规定进行约束呢?

  市物业办物业科相关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交接时,需要所在社区、所在辖区物业办及小区业委会三方共同见证,按照行业规范,交接内容包括小区建设档案、业主相关资料、设备、设施合格证等证件材料、物业用房、相关款项及其他未尽事项。

  “其中,物业用房、小区建设档案、业主相关资料是必须交接的内容,但像提前收取物业费之类的款项并没有相关文件做出硬性规定,在交接过程中需要 双方进行协商。”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在交接过程中没有协商好多交的物业费如何处理,业主最好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洛阳晚报记者 范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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