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保证养老金安全,我市将启动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核查(以下简称资格认证)工作,核查将通过指纹认证、信函调查、数据比对、医疗费用报销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
1 资格认证范围
凡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部分原改制学校退休教师)和领取遗属生活补贴的供养人员,均要进行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则不需要。
目前,我市城市区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已超过22万,遗属8000余人。
2 资格认证时间
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资格认证将常态化,每年新的离退休人员都将进行指纹采集,并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证。
今年资格认证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
自2017年起,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同时,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及委托经办合作机构、部分企业同步开展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3 资格认证方式
个人情况不同的离退休人员采取的资格认证方式也不同。情况特殊、无法进行现场资格认证的市民,可根据以下信息“对号入座”,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书面资格认证。
●在省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1.在我市城市区范围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资格认证点进行指纹采集或指纹认证;居住在我市县(市)的离退休人员到当地社保中心或指定的委托经办点进行资格认证
2.在我省其他省辖市居住的我市离退休人员,可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并进行指纹认证
●在省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这些人员要到洛阳市社保局官方网站下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并打印,再持该认证表到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并盖章,再联系原单位并寄回,由原单位整理后统一上报至退休管辖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国(境)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以下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退休管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在香港定居的人员应出具“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2.在澳门定居的人员应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的证明
3.在台湾地区定居的人员应出具当地公证机关的证明
4.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应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证明
●特殊情况
因患病长期住院治疗或在养老院生活的离退休人员,可提供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住院证或养老院出具的证明等进行书面资格认证。
4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养老金暂缓发放
如果离退休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将被暂缓发放养老金,待进行资格认证并取得领取资格后,方可恢复养老金发放并补发。
如果存在离退休人员死亡、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等情况,其家属要及时到退休管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对弄虚作假、瞒报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情况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立即停发涉事人员养老金,并限期追回已冒领的养老金。对情节严重者和拒不退还者,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
5 资格认证点
我市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洛阳银行部分营业网点负责此次资格认证工作。同时,为给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提供方便,市社保局委托部分企业负责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也就是说,被委托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可直接跟原单位联系,确认资格认证地点。其他离退休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资格认证点。(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特约通讯员 范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