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公告明确指出,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等5种情况,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业内人士提醒,出境的旅客在购物时要看仔细再买,否则可能会影响通关。
5种情况海关暂不予放行
根据公告,海关不予放行的5种旅客携运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情况包括: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按规定暂不予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并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需要注意的是,旅客被暂存的物品并不能无限期地保存下去。根据海关规定,对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单一物品太多或不放行
对于海关总署这一新政,不少旅客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境外购物,到底该怎么买。
市口岸办相关人士表示,在海关不予放行的5种情况中,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这一情况需要旅客注意。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如果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如果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物品就会被“不予放行”而暂存。
怎样才算自用合理数量呢?市口岸办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个人合理数量,并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以化妆品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个人携带数百件同样的化妆品,就可能被怀疑有商业用途而不予放行,现场要以海关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因此,如果旅客出境购物单一物品带太多,不管超没超免税限额都有可能不予放行。
对出境游影响不大
记者走访我市各大旅行社了解到,近年洛阳市民出境游热门的目的地主要以东南亚、日本、韩国为主,从购物这方面来看,赴日本和韩国旅行购物的游客所占比例较高。一些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该新政对出境游客来说影响不大,因为多数游客旅游就是出去游玩的,而不是专门去购物的。
业内人士提醒有意出境旅游的游客,在出行前最好向旅行社就购物事宜进行咨询,了解出境购物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通关。(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