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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招录101名政法干警
2014-08-28 10:46:31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8月29日8时至9月2日18时,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将进行网上报名,9月20日、21日进行笔试。其中,我市通过本次考试招录的101名政法干警将被派遣至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和偃师市、洛宁县、汝阳县、孟津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宜阳县、吉利区等地公安局工作。
●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其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录计划
洛阳市公安局基层单位53名、偃师市公安局4名、洛宁县公安局10名、汝阳县公安局5名、孟津县公安局4名、伊川县公安局8名、嵩县公安局2名、栾川县公安局3名、宜阳县公安局10名、吉利区公安局2名。
●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于8月29日8时至9月2日18时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 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14年9月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取得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并根据情况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8时至9月21日10时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需要提醒的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招录培养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可拨打0371-66321973、66321991咨询。
笔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笔试通过的可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以及考查,经公示后录取。公告详情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he.offcn.com/html/2014/07/31262.html。( 首席记者 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