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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无“绿标” 违反限行规定也要罚
2014-07-18 15:19:37
无环保标志(“绿标”)的机动车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我市交警部门正式开始对其进行处罚已有半个多月。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未取得环保标志的外地车如果违反我市环保限行规定,也将面临处罚。
市交警支队市区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游洛峰说,根据我市《关于城市区限制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环保限行的受限车辆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两、三轮摩托车除外)。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工程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在限行范围内。
游洛峰说,《通告》中并未将受限的机动车辆限定为本地车辆,所以违反我市限行规定的外地车也将面临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洛阳晚报记者咨询市环保部门了解到,省内的外地蓝牌车,可以在我市进行车辆年审,接受尾气检测,合格后领取环保标志。省内外地黄牌车及外省车辆需要在车辆归属地环保部门取得检测委托书后,才能在我市进行车辆年审,接受尾气检测。(□记者 郭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