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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2014-01-07 10:26:14
随着春节的临近,我市中小学将于本月中下旬陆续迎来寒假。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中小学2013至2014学年寒假安排分别为:
●普通高中将于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七)学生报到,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学生正式上课;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即初中和小学将于2014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假,2月16日学生报到,2月17日学生正式上课。
●幼儿园、职业类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上述时间安排本地区今年的中小学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提前开学,要保证寒假时间,把假期还给学生;严禁各县(市)、区,市直及民办普通中小学以各种理由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课和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如果发现以上行为,市民可拨打市教育局寒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63253184、63201225、63252761。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杜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