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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补发延至3月31日
2014-01-03 10:48:50
昨日,市环保局透露,补发环保标志申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今年3月31日,城市区车主可到指定地点补发和领取环保标志。
根据规定,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注册入户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注册入户的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在去年年底前申请补发环保标志。考虑到目前仍有部分此类车辆尚未申请补发,因此将补发截止时间延长到今年3月31日,逾期不再进行补发。
此外,今年新注册入户的机动车辆,符合国家环保型式核准目录要求的,无须进行环保检测,注册入户后限一周内领取环保标志。
城市区补发和领取环保标志限于四个地点办理,分别为市车管所服务大厅、洛阳市财顺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龙门大道339号)、九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和启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和洛阳市永顺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王城大道88号)。在各县(市)注册入户的机动车辆,仍到所在县(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环保标志发放窗口办理。
该负责人提醒,办理环保标志的补发和领取时,个人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须额外提供单位委托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在我市进行安检的外省机动车辆,需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的,除须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车辆所在地负责机动车环保检测的行政部门开具的委托书。
目前,我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采取的是政府补贴的形式,经检测合格后,车主可免费领取到环保标志。市环保局提醒:如果车主找人代办环保标志,切勿将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交给陌生人,很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如市民对办理环保标志流程仍有疑问,可拨打市环保局咨询电话65811196进行咨询,也可向市环保局驻站人员咨询办理流程。(记者 程芳菲 通讯员 赵亚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