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民提示
家电到货要注意签收 购买建材别忙着付款
来源:洛阳晚报 2012-10-17 09:59:29
核心提示
你知道吗?遇到消费问题和纠纷,除了拨打市工商局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还可拨打110反映。
据了解,市110城市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每日都及时将消费投诉案例通过网络交由12315转办,12315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进行回复。
近期,通过110转办的消费案例也逐步增多,其中一些案例值得关注。
【案例一】
杜先生近期拨打110反映,他近日在南昌路一家商店花1999元购买了一台长虹液晶电视,1个多月后商家才将电视送到他家进行安装,现场并没有调试。没过多久,电视屏幕出现绿光闪动、人影模糊等问题,杜先生找商家更换,商家以超过退换期限为由不予退换。
涧西工商分局电子园工商所工作人员与该商家进行沟通,并调取相关证据。经协调,商家为杜先生更换了一台新电视。
提醒:家电如果送货不及时,一定要现场调试,并让商家在发票上注明交货时间,以此作为维权凭证。
【案例二】
梁女士9月底拨打110,称其5月在某鞋店购买了一双皮鞋,索要发票和小票时,店方承诺“只要拿着鞋盒就可到该店享受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当天,梁女士的鞋子出现鞋跟塌陷、断面等问题,店方却不承认曾作出的承诺,以超过三包期限为由不予更换。
涧西工商分局上海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110转办事项后进行调解,但消费者无法提供商家承诺凭证,换货诉求难以支持。
提醒:购物时不能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索要购物小票,对商家的承诺要通过有效形式留存。
【案例三】
廖先生通过110反映,他前段时间在某家居广场交了3000元钱订购了一批地砖,店方开具了押金条。后因交房日期有变无法装修,他找店方退押金,店方认为地砖已配货完成,无法退押金。
西工工商分局东方建材所工作人员调查得知,店方当时为廖先生开具的收据上的确标明“押金”。目前关于押金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和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和担保金性质的“定金”都不相同,能否全数退还尚无定论。
提醒:购买建材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提前交纳钱款。在交付“定金”、“订金”、“押金”等形式钱款时,要在收据中对钱款的退还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记者 宋扬 通讯员 杨凯 李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