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参考
超市购物,留意标签与商品是否相符
来源:洛阳日报 2012-07-04 21:01:59
【投诉】
近日,市民程先生在瀍河回族区某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该超市酒品陈列架上贴有“52度泸州老窖30年买一送一”字样的促销签,但促销签背后陈列的并不是泸州老窖,而是一款名为“泸君”牌的52度白酒,其生产厂家也并非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四川省泸州市泸贡酒厂。程先生遂向工商部门举报。
【维权】
接到举报后,瀍河回族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超市进行取证。执法人员表示,该超市在销售四川省泸州市泸贡酒厂生产的“泸君”牌白酒时,却利用知名度较高的泸州老窖进行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利用其他方法对商品的生产者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最后,瀍河回族区工商分局决定对该超市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提醒】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我市部分超市热衷于玩一些“价签”游戏。例如,促销时故意将原价抬高、标准的价格与打折幅度不符、所售商品标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等问题。
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一定要留意标价签上的商品名称、价格等信息与对应商品是否一致,谨防掉入消费陷阱。结账时要及时核对小票并注意保存,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或虚假宣传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也可就近向工商部门反映。(记者 李迎博 见习记者 牛鹏远 通讯员 张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