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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简介

提醒:各位网友在注册或发言前,须认真阅读本频道规定。一经注册或发言,即视为同意接受本规定;如不同意,请谨慎注册或发言。

洛阳网(原为洛阳新闻网)是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主管、洛阳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地方门户网站,是国家一类新闻网站。《百姓呼声》频道创办于2010年1月8日,目前,设有以下栏目:

“投诉举报”:老百姓反映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台。

“咨询求助”:广大市民发布咨询求助信息的平台。

“建言献策”:所有网民为建设和谐洛阳,建言献策的平台。

“报网调查”:本站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同时,联合《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媒体记者,对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采访调查,客观发布的平台。

“对话部门”:是“百姓呼声”频道的重点栏目,为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公共服务单位分别设置民声民意信息集纳通道, 有关单位可在这一平台对民声民意进行反馈、答复,以达到解决问题、止访息诉的目的。

“便民提示”:发布有关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资讯。

“维权参考”:发布国内典型维权案例及重要法律法规,供网民参考。

凡在本栏目发言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络道德,做到文明上网,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管理细则

(一)问题及评价涉及以下内容将无法获得展示或办理(若有违反,本频道有权删除):

1.问题及评价等请勿刊发以下内容

1.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1.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1.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1.5 煽动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1.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8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9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0 含有针对(包含但不限于)国家、种族、地域、肤色、性别、年龄、生理特征、性取向、宗教、民族、社会经济状况等的歧视、贬低和仇恨言论的;

1.11 含有虚假、诈骗、侮辱、胁迫、侵犯他人隐私、骚扰、诽谤、中伤、侵害、粗俗、猥亵、嘲讽、谩骂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内容、不友善行为的;含有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

1.12 含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禁止展示的内容的;

1.13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14 抄袭及剽窃他人内容、信息的;转载的信息;如为出于对反映的事项或建议需要进行引用的,需注明出处;

1.15 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重复留言,测试留言;过于私人化的聊天、灌水、无意义刷屏的;含有引战行为或过于偏激的主观判断的;含有激进时政、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的

1.16 在包括但不限于标题、正文、附件等中加入如下符号组合:ASCII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以及其他各种特殊符号的;

1.17 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以及佐证事件的材料);

1.18 未经授权,在公开展示区(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正文、备注、附件、位置定位)内发布可能泄露或侵犯第三方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内容的;

1.19 任何形式的广告,以及涉及(包含但不限于)药物、治疗方案、专利、发明、活动策划、邀请、投融资等事项的自荐、推荐、申请、登记、要求等;

1.20 冒充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陈述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的;有意模仿或冒充他人发布信息的;冒充本平台管理人员发布信息的;

1.21 破坏“百姓呼声”平台秩序,侵害本平台及洛阳网利益的;滥用产品功能的;破坏本平台生态及氛围的;发布与“百姓呼声”主旨无关内容的;

1.22 同一账号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多次留言,并造成或意图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留言冲击等行为的;不同账号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就同一事项留言,版面被反映同一事项留言冲击等行为的;

1.23 严重或多次违反“百姓呼声”管理细则的。

2.问题及评价涉及以下内容将可能无法获得展示或受理

2.1 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类事项的;

2.2 不属于或超出用户所选择板块办理部门(单位)职责及管辖权限的;所反映事项有明确受理程序、途径、渠道的;属于部队、“公检法司安”机关等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的;应当通过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经办结的;

2.3 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应当通过或已进入法定程序、途径、渠道反映、办理或已经办结的,包含(但不限于)报案、诉讼、仲裁、纪检监察、复议、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立案、执行、申请等;

2.4 已通过或正在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办理的;

2.5 留言内容与用户所选择的板块、话题、类型等不匹配的;

2.6 属于重复留言的,包括(但不限于)同一用户就同一事项重复留言,不同用户就同一事项/对象留言;在一条留言中对不同主体提出诉求的;已经在本平台受理或正在办理的,或已经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的;

2.7 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事项的;经相关单位在本平台或其他平台/渠道办理,已告知应通过何种渠道/途径反映或处理的;

2.8 询问或投诉受理状态、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的;询问或投诉其他平台或渠道的受理状态、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的;

2.9 用户在留言中表示不愿意展示、不愿意办理,或不愿意让第三方知晓的;

2.10 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的;无实质内容,晦涩空泛的;正文无文字描述或文字描述不清晰、不完整、不具体,缺少相关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诉求等),无法核实或办理的;以图片、链接或下载等形式代替的;不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3.补充说明

3.1 本平台有权对留言(评价)进行整理、择选;

3.2 本平台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平台编辑方针决定和调整相关留言(评价)是否展示、是否受理,不再另行通知。

(二)关于实名制管理:

1、为及时与网友沟通,核实内容的真实性,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在本频道进行主题发言须使用实名;

2、本频道实行的实名制(注:实名不对外公开),指网友在后台注册时使用实名、非注册用户在提交主题发言时使用实名,而在已发布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可以不是实名(使用昵称);

3、所有主题发言,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尽可能把被投诉人的联系资料写全;跟帖发言,如希望我们联系、调查,请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4、对联系方式空缺、虚假、不全、无效的发言,栏目组有权不作回复、不作调查或直接删除;

5、对用户个人信息,洛阳网将严格保密,并视为网站的最高机密。

(三)关于来帖处理的说明: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注:职能部门回帖具有修改功能),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网友或其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真实信息,确保事实准确、表述清楚(包括但不限于损害本人利益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详细过程),字数应尽量控制在2000字左右;

3、本频道可以根据网友提交的主题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发布,或作调查处理;

4、洛阳网已建立专门的网上舆情转交、反馈制度,对已作调查、已有回音的来帖,将根据有关规定全文或择要在《呼声简报》公布;

5、来帖公布与否,频道组都不会另作通知,但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没有发布的来帖,本栏目可通过内参、专报、新闻报道等形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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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户注册成功后,无法登陆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或无法发帖,请联系本栏目(luoyangwang20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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