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江庄社区江商大厦楼顶加装的美化造型,是工程竣工很多年后强行要求加装的,属于后期要求下的二次建设,这是事实,如果不是当时为了美化工程,强行要求大路边的房子顶上必须做造型,某小型建筑公司在房子早就卖完很多年之后,不可能再去专门为已经卖出去的房子加盖造型。而现在发生事故后百般推脱,说造型为竣工时已经修建,未经核实,不为弄清真相,只为推脱责任,希望新安对于此事件深入核查,弄清楚事实真相,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6-05-21 11:25:1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汉关街道调查反馈如下:砸到您车辆的是楼顶的水泥造型,该造型是建设时修建,不属于后来安装。此楼是永兴公司建设,当前已无此单位,建议您走保险或者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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