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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孟津汇兴水务违规按月阶梯水价,不执行省按年通算政策

    依据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22〕373 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原则上以年为计量周期、按月交费、全年通算,洛阳市主城区及其他县区均按此执行。我是孟津区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远低于第一阶梯 144 吨,仅单月偶然用水 25 吨,汇兴水务却按月独立计费、单月超量即按高价扣费,明显与全省统一政策不符。孟津区发改委以 “省文件为原则性要求” 为由,不纠正违规计费行为,属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请求洛阳市发改委督办,责令按年累计通算阶梯水价、重新核算水费并退还多收费用。

    dx19261651878 2026-05-19 评论1 浏览3238 编号 20260519171031261 [孟津区]已回复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6-05-20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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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单位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办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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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反映的孟津汇兴水务阶梯水价计费问题,现已圆满解决:孟津区发改委已主动联系本人,明确承诺 1. 对多收水费予以退费;2. 后续将按河南省年度阶梯水价执行,纠正原按月阶梯的做法。问题已彻底处理,对结果满意,申请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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