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阳市孟津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5月8日,医院单方面口头通知辞退,无任何书面理由,且存在多项严重违法用工问题: 1、2月分至今拖欠工资,多次沟通无人答复、不予发放; 2、入职至今,医院从未依法缴纳社保、五险一金; 3、违法单方辞退,拒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 4、且院方领导说是宋主任的意思? 签以下合同才给发放拖欠工资,不签合同闭口不提拖欠工资。 医院作为公立妇幼医疗机构,公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漠视基层职工基本保障。恳请市、区卫健委、人社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单位补发拖欠工资、补缴社保、依法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维护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区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群众生育观念转变、区域人口流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区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直接导致妇幼诊疗、分娩接生等核心业务量大幅萎缩,运营收入急剧下滑,日常运转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困境。目前人员严重超编,为提升综合诊疗、服务能力水平,规范合规用工相关制度,有效破解运营困境,保障可持续发展,持续满足辖区群众妇幼健康服务需求,2026年4月医院新领导班子到任后,第一时间开展全面调研。通过逐一走访职工、多次召开院委会专题会议,全面梳理医院运营现状,实施优化整合重要科室,提质增效优化方案,规范用工。 本次规范用工人员共计19名,该类人员均为医院非在编、非劳务派遣、非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其中12人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医院与上述1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逐一、平等、充分且自愿的沟通协商,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从个人职业生涯长远发展角度考量,提倡另谋合适岗位、寻求新的发展路径,更有利于其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价值、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区卫健委和区妇幼保健院将根据本人意愿,向区人社部门推荐、参与相关再就业岗位招聘。 孟津区卫健委

1.关于“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表述,单位在聘用时明知相关情况,未进行过任何培训、整改告知,也未就资格问题与我协商调整岗位,直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法,在此期间独立值夜班。2.平等?哪里平等?先统一不给钉钉排班,已经排的班也删了,被迫无法正常上班再逐一谈话,这叫平等?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6-05-15 11:15: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近几年,医院出生率持续走低,直接导致妇幼诊疗、分娩接生等核心业务量大幅萎缩,运营收入急剧下滑,日常运转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困境。为提升诊疗服务能力、规范用工制度、盘活院内运转、实现长远稳定发展,医院领导班子通过走访职工、多次召开院委会专题讨论,梳理运营现状,开展科室整合、提质增效及规范用工整治工作。本次共规范用工19人,均为非在编、非劳务派遣、非人事代理人员。整改标准统一,不存在针对个人的情况。医院是在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关系意向后,才对原有岗位考勤、钉钉排班系统进行统一调整清理,并非提前停止排班、恶意限制员工上岗。不存在刻意剥夺劳动条件、变相逼迫的情形,考勤调整时间节点清晰,处置流程合规。后续医院将持续做好职工后续保障工作,积极协助相 关人员对接再就业渠道,如您仍有其他诉求,可前往医院办公室当面沟通,医院将全力妥善处置,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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