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系洛龙观澜小区3号楼业主,现就洛龙观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拒不开具停车费发票、拖延补开物业费发票,涉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单位举报! 一、违法事实 1. 停车费拒不开具发票 本人于2024年至今,已足额缴纳停车费近3000元,物业公司以地面停车没有在收费系统为由明确拒绝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拒不履行开票义务。 2. 物业费,水费以及车位管理费拖延补开发票 本人已足额缴纳各个年度的物业费,水费以及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长期未开票;经多次催告后,才补开2023年度以前的发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涉嫌偷税漏税 该物业公司以不开票、少开票方式隐匿经营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明显偷逃税款嫌疑。 二、投诉举报请求 1. 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为本人补开停车费、物业费全额正规发票; 2. 对该公司拒不开具发票、隐匿收入行为依法查处,追缴欠缴税款、滞纳金并予以行政处罚; 3. 对该公司近年度经营收入与纳税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严肃整治涉税违法行为。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未开具发票问题已由洛龙区税务局受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尽快联系您核实详情,并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涉嫌偷逃骗税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可以向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检举,提供有关资料。联系电话:0379-12366,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72号,邮政编码:471000。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对外公开电话。

物业补开了停车费的发票,但明显开票信息和收款单位不一致,没有形成三流合一,物业辩解款项进入了公司的对公户,我要求物业提供材料证明,但物业拒不提供。故向税务部门依法投诉,要求其提供事实依据。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6-04-13 11:21:54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由洛龙区税务局受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尽快联系您核实详情,并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请广大网友理性跟评发言操作,切勿进行人身攻击。引发的后果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