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确诊肝硬化失代偿伴门脉高压脾功能亢进,该病会导致体内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急剧下降。需长期服药,且定期复查肝功,甲胎蛋白,血常规,肾功能,凝血四项,电解质等。然后门诊收费处告知血常规,凝血四项不能进行化验检查报销。对于长期必服药品艾米替诺福韦的使用和报销也是限制必须28天才能购买一盒(每盒28片每天一片),这不是拿百姓生命健康为儿戏吗?作为病患家庭,本应成为给予更多关爱的弱势群体,却被层层刁难限制,这是对好政策的滥用和错误解读,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百姓心声,帮扶普通老百姓的困难和无助。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1.血常规,凝血四项不能进行化验检查报销情况?根据《关于调整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通知》洛人社〔2012〕115号文件,肝硬化失代偿期病种的化验检查项目包含:肝功能(包括白蛋白)、B超、血细胞分析、电解质、甲胎蛋白。该病种超出以上的检查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艾米普诺福韦的使用和报销也是有限制?艾米替诺福韦片为我市门诊特药药品品种,按照洛阳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药品医保支付限额标准,该特药药品为每4周限支付1盒,目前我市对该特药药品暂时没有新调整政策。后续您可以微信关注“洛阳医保”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脾大脾功能亢进是肝硬化失代偿期的基本表征,导致血小板急剧减少,凝血功能下降,血常规、凝血四项也是专业医生要求的必查项目,医保局将血常规与凝血四项排除在可报销项目之外极度不符合医学逻辑,不知道是怎么作出的,建议修正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6-04-13 17:45:01
网友您好;
当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工作。在省级统筹过渡期间,为实现政策平稳衔接与统一,各省辖市(包括洛阳市)的医保政策调整权限已按规定上收,暂不允许地市自行扩大或调整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范围及准入标准。按照工作安排,新的省级统一政策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实施,但具体时间节点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待省级文件正式印发后,我市将第一时间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门诊慢特病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您的建议与我们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工作动力。我们也将持续向上级部门反映群众诉求,积极配合推动政策优化调整,争取让好的政策能够更早、更广泛地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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