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殡葬新规实施,请问我市有哪些改进?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6-04-09 11:17:46
lyd_037wdf7313网友: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国家殡葬改革方向,重点在收费规范、惠民政策、公益属性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优化和提升,主要改进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更加透明、规范
(一)实行基础服务“一口价”清单
我市明确将遗体接运、存放(三天)、火化、骨灰寄存(一年)等基本服务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实行“零收费”。同时,将告别厅租用、穿衣洁身、遗体整容、生态安葬等项目纳入基础服务“一口价”管理,提供普惠性、兜底性服务。群众治丧费用变得透明、固定、可预期,有效避免了隐形收费和捆绑消费。
(二)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
全市9家殡仪馆和18家公墓的收费项目,均在市民政局官网“殡葬服务机构收费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每家殡仪馆也在馆内最醒目位置,以固定公示牌形式公示服务流程图、完整服务项目及价格,并公布投诉电话。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群众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三)减项降费,减轻群众负担
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累计取消收费项目31项、降低收费项目21项。例如市殡仪馆专门设置了2个惠民送别厅,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对告别厅、灵盒刻字、遗体铺花、鲜花定制等延伸服务单项平均降价200元左右;馆内销售的寿衣、骨灰盒等殡葬用品严格执行进销差率不超过40%,做到质优价平。
二、惠民殡葬政策扩面增效
(一)扩大惠民政策覆盖范围
将基本惠民殡葬服务的减免范围从户籍居民扩大到常住居民,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全免费,进一步减轻群众“身后事”负担。
(二)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我市印发了《洛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试行)》,对选择在定点公墓采取不留标志、不单独留名、不保留骨灰的方式生态安葬的,每具骨灰给予丧属1000元补助。同时,连续多年举办集体生态公益安葬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高标准、全流程的生态安葬服务,推动节地生态葬从“可选项”转向“优选项”。
三、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显著强化
(一)推动殡仪馆回归公益
按照国家关于殡仪馆收归国有的有关要求,孟津区、伊川县的两家民营殡仪馆分别通过协商终止和政府回购方式收归国有,进一步强化了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
(二)公益性公墓低价或免费提供
市级公益性公墓已建成投用,双墓穴使用费经市发改委核定为4800元,公墓维护管理费130元/个.年(为全省已投用市级公益性公墓中最低),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墓穴免费提供给群众;壁葬墓穴费用核定为1500元,公墓维护管理费40元/个.年。真正实现“逝有所安”,减轻群众安葬负担。
(三)提升殡葬设施条件
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工程建成投用,火化能力由原来的30具/日提高到80具/日,减少群众排队等待时间;新启用多个现代悼念厅,配套电子屏、音响等设施,群众治丧体验明显改善。
此次《殡葬管理条例》是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下一步,我市全面对标落实《条例》“两个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深化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持续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我市将密切关注省级办法修订进展,待正式出台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同时,结合《条例》和省级办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对我市殡葬领域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全市殡葬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持续深化殡葬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https://mzj.ly.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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