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龙安小区楼下饭店,长期白天用遮阳或桌椅占用公共区域作为自家领地,影响当地居民出行,夜晚他们把它作为经营场所,夜晚食客在此吃饭聊天、猜拳画枚,噪音不断,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甚至一些食客因饭店没有提供卫生间,夜晚随地在小区墙根或路边大小便和随意呕吐酒醉之物。对此问题多次反映,市政局没有给出其店外经营的合法依据,只是网上回复加强监管。由于他们监管不力,到使店外经营饭店有一家到多家,如今多家饭店拉棚占地,形成独有的“棚户区”。这些店外经营一方面私拉电线,乱摆桌椅,严重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望栾川县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卫生、消防、经营场所给与联合检查。如果其经营合法、合规请公示其相关文件;如果其店外经营不合规,请立即彻底清除其桌椅,特别是移除其遮阳伞棚从根本上杜绝其店外经营。同时公布噪声、卫生、消防相关监督举报电话。而不是像市政局往常一样只是网上简单回复,而没有具体整改,工作没有任何效果。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6-04-03 16:15:43
网民您好:关于“龙安小区楼下占道经营”问题,城管局前期已与商户协调治理,效果不佳。此次接到诉求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责令门店负责人在4月3日17时前拆除遮阳棚、桌椅等长期店外占道物品,并要求夏季夜间店外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2:30分,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噪音扰民、不得随地大小便,需维护周边市容卫生环境。后期,城管局将跟进治理,再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同时,加强周边门店同类隐患的巡查治理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店外“棚户区”经营行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诉求,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63062885咨询反映。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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