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汝阳县医疗保障局:
本人父亲系洛阳市汝阳县退休参保人员,参保类型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相关适用及申请事宜,特向贵局书面咨询,具体事项如下:
简要事宜:2025年10月份,我父亲在汝阳县某工地从事作业时,因现场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慎失足滑落,导致身体受伤住院,第三侵权人且拒不承担医疗费用,在医院住院期间自费50余万元,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抢救,因侵权第三人未履行赔付义务,现依据该相关规定是否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一、政策适用咨询
1. 该批复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请问洛阳市汝阳县作为县级统筹经办区域,是否直接适用该批复规定的先行支付申请条件?
2.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参保人因第三人侵权致伤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申请医保基金先行支付。贵局执行该批复时,对第三人不支付的认定标准、所需佐证材料有何具体要求?
二、办理权限咨询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业务,汝阳县医保经办机构是否具备直接受理、审核、支付权限?是否需向洛阳市医保局逐级报批?具体经办窗口及所需材料、办理地址及咨询渠道?
本人晓知国家法律法规,已认真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所发内容为事实,如不实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恳请贵局就上述问题予以网络答复,指导本人依法依规办理申请事宜,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6-02-06 14:34:48
网友您好:
已与诉求人联系,按照洛阳市医保政策医保当事人目前不能先行支付,先行支付需依照法院判决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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